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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旅遊一條龍 爆逃漏稅

陸客來台旅遊人數連年成長,但逃漏稅的狀況也愈來愈普遍,台灣優質觀光協會估算,因旅行業者漏開發票,一年逃漏稅將近7,200萬元,而業者逃漏稅與陸客低價團或零團費有直接關係,優質觀光協會今(2)日舉辦研討會,呼籲政府應強制要求業者開發票,以防止逃漏稅及大陸低價團影響台灣旅遊品質。

台灣優質觀光協會理事長朱鳳芝昨天表示,2012年來台陸客有287.4萬人次,2013年激增至398.7萬人次,乍看之下好像陸客為我帶來龐大的消費金額和豐厚的稅收,但實際上還是有很多低價團或零團費,而且他們都不開立發票,讓政府平白損失很多稅收。

她指出,這種逃漏稅的情況,很多是觀光旅遊一條龍的情況造成,所謂觀光旅遊一條龍,是香港資金成立的旅行社、賣店、餐飲店、遊覽車和飯店,他們接下的陸客團,住宿、交通、餐飲和購買名特產品,全部在一個老闆開的店進行消費,雖然這樣沒有違法,但他們都不開發票,政府根本收不到他們的營業稅。

朱鳳芝說,這種情況普遍存在,有業者為了逃避查稅,在旅行團來時才開門,旅行團離開後就馬上拉下鐵門,稅捐單位曾派員前往站崗、查緝,但因配合查緝的調查局人員查緝獎金被取消後,稅務人員因沒有司法權,加上人力有限,在查逃漏稅上變得難以使力。

她認為,要杜絕低價團和零團費,政府部門應該要資訊互通,並共同合作,例如內政部移民署將核發入台證的資料給交通部觀光局後,觀光局再將來台旅遊的接待旅行社、行程和導遊等資料給國稅局,國稅局便可依此資料不定期查核業者是否有誠實開立發票。

朱鳳芝並強調,現在大陸團客的酒店住宿、交通和餐飲費用,都是由旅行社核給,並沒有開立發票,未來應該要強制都得開立發票,尤其是賣店更要開立發票,這樣就可以知道賣店的營業額,依其營業額來繳稅,並可確保消費者購買的商品發生瑕疵時,能有憑據可以向店家退換貨,從而減少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