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問答/103年營所稅申報書 已修正 | 回上一頁 |
問答/103年營所稅申報書 已修正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有無修正?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財政部為了讓企業在申報財務報表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時,能與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表準則(IFRSs)及103年11月19日修正後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之會計項目趨於一致,已修訂103年度營所稅申報書表,將企業財務報表以往一般慣稱的「會計科目」改稱「會計項目」,並整合修訂會計項目約40餘項;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刪除「商品盤盈」及「商品盤損」;資產負債表則有較大輻度調整。以「短期投資」為例,一般公司、獨資或合夥企業投資股票,可將該項投資金額彙整填列在「短期投資」;公開發行公司可依財務報表之投資歸屬區分為各種金融資產,例如將該投資填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而「長期投資」項目,則供一般公司、獨資或合夥企業依長期性投資之各會計項目彙總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