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營業收入超過3,000萬元,採網路申報時相關附件可一併上傳嗎?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3,000萬元以上,今年5月申報10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可於申報期間內,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系統上傳應檢送之附件資料,但採分階段實施,今年先由非屬獨資合夥、會計師簽證及藍色申報案件開始試辦,即時又便利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