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所領的保險佣金是薪資或執行業務所得?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答覆:如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不具僱傭關係,由業務員獨立招攬並自負盈虧,公司亦未提供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退休金等員工權益保障者,依法合於執行業務案件,其依招攬業績計算而自保險公司領取之佣金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按減除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或依財政部核定一般經紀人之費用率計算其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