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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泊爾震災捐款 明年可抵稅

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強烈地震造成嚴重傷亡,財政部表示,民眾或企業透過政府機關或民間公益團體開設的愛心捐款帳戶捐款,均可在明(2016)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獲得減稅。

財政部指出,個人透過政府或民間公益團體捐贈的現金或物資,應可檢附捐贈相關憑證,明年5月申報104年度所得稅時,以列舉扣除的方式,將捐款自綜合所得中扣除節稅。

依據規定,個人或企業透過政府或民間公益團體捐贈,抵稅金額並不相同。例如,個人或企業,若是將愛心捐款直接交由政府開設的愛心專戶(例如衛福部已為尼泊爾震災開設賑災專戶),捐款金額100%可以獲得扣抵,沒有金額限制。

若是透過民間公益機關或慈善團體進行捐款,個人所捐贈的款項,可以扣減的金額以不超過捐贈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限;營利事業則為10%。

財政部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如果不是捐贈現金,而是捐出救災物資時,也可以在報稅時申請扣減所得節稅。不過,因為非為現金,捐贈物資會涉及評價問題,納稅人申報時必須出具捐贈物資的購買憑證,就購買憑證所列金額辦理在限額內申請扣減。

非屬直接捐贈者,例如由公司向員工發起愛心募捐,並由公司統一進行捐贈者,財政部表示,公司在取得受贈單位開立的捐贈收據後,需再轉開為個別捐款證明給員工,以利其辦理所得稅申報時減稅。

財政部強調,5月即將展開的是10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也就是去(2014)年的所得今年才要報稅,因此納稅人若已取得尼泊爾震災的捐款收據,需先妥善保留,等到明年報稅時再處理。

財政部也提醒民眾,捐贈抵稅依法只能採取列舉扣除方式申報,如果過去採用標準扣除額報稅較為有利的民眾,應先加計這筆捐款後,比較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何者有利,再選擇適當的申報方式,以保障節稅權益。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