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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郵輪帶菸酒入境 超量要稅

郵輪觀光季來臨,財政部指出,近年郵輪觀光客激增,海關將比照機場加強對港口入境旅客攜帶菸酒與自用藥品進行查驗,以避免旅客攜帶超量菸酒闖關。

在國際間盛行的郵輪觀光熱潮,近年也在台灣地區蔚為風潮。財政部表示,郵輪觀光盛行,郵輪旅客大幅增加,以基隆港為例,去(2014)年自基隆港入出境約49萬人,較2013年成長13%,預估今(2015)年搭乘郵輪人數亦將持續上升。

為避免機場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及自用藥品未報關受罰,財政部提醒搭乘郵輪出入國門的旅客,也要注意入境時免稅菸酒及自用藥品的限量規定,以免受罰。

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酒入境,其中,酒類不限對數,免稅上限是每人1公升;捲菸則是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的成年旅客為限。

攜帶超過免稅限額的菸酒入境,酒類在4公升、捲菸8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絲4磅以內,主動向海關申報者,可由紅線檯通關完稅放行;若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或申報不實者,除由海關沒入超量菸酒外,還要再按菸酒管理法規定,處以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新台幣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部分,今年起也有新規定,財政部指出,每位旅客攜帶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合計以不超過36瓶為限;處方藥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籤或證明文件,則以二個月用量為限。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