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名家觀點/囤房重稅 還社會公道 | 回上一頁 |
台北市是今年全台唯一調高囤房稅的縣市。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持有三戶以上的非自住房屋,採差別稅率,持有第四、第五戶,以稅率2.4%課徵;持有房屋數到達第六戶時,則所有非自住房屋皆按稅率3.6%課徵。此外,也調高新屋標準單價及部分街路的地段率。
現階段,有建商及囤房者抱怨北市房屋稅率太高,是可以來好好討論,北市房屋稅真的繳得多嗎?以及,該不該繳這麼多?
首先,關於房屋稅該不該多繳,答案是:「是,應該多繳」。國內對自住房屋的定義其實很寬鬆,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可擁有三戶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課徵。一般大眾很少人名下擁有三戶房屋,根據財政部去年公布的資料,全國擁有三戶以上房屋的只有71萬戶。
不斷囤房的投資客只占少數,但卻妨礙到他人居住權利,囤房造成市場供給不足,房價不斷飆漲,讓一般民眾買不起,自己快樂、別人痛苦。因此,政府才針對囤房者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回給社會一個公道。
若囤房者覺得稅率過重,可將手中囤房賣出,不要囤積那麼多空屋。比起德國,若有房屋過多、炒作,侵害到他人居住權益,最重還可能判處刑事罪,現在國內只是用課稅方式增加囤房者負擔,一點也不為過。
其次,北市房屋稅調漲後,要繳的稅真的太多嗎?事實上,只有同時符合「持有多屋」、「新屋」、及「地段好」三項條件的少數房屋,在稅率、稅基調高加乘下,才有可能出現一年須繳100萬房屋稅的情形。
雖然國內許多人抱怨房屋稅太高,但事實上,台灣房屋稅稅負為全球最低,舉例來說,文山區有一棟市價3,000萬的房屋,去年房屋稅加地價稅才繳了1萬多元,有效稅率僅萬分之一,遠低於國際平均1%,且同樣情形搬到美國,至少須繳30多萬元財產稅。
至於標準單價及路段率的調升,在標準單價方面,只調漲新屋部分,只有去年7月1日後完工、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屋會受影響。而標準單價,已經30幾年沒調整,本來就應調漲反映現值。路段率調升也僅限黃金路段。呼籲不要以過去長期偏低的房屋稅作為量尺,房屋稅一直到今年才調漲,已經讓房屋持有者少繳稅很多年了。
整體來說,北市調高房屋稅是正確的作法,並未讓納稅人承擔過重稅負。房屋稅含有受益者付費概念,政府提供很好公共設施、治安,使豪宅能夠賣出高價,住在那兒享受的人,自然該多繳稅。同時,房屋稅為地方政府重要稅收,其他縣市也有囤房問題、也有豪宅,其他地方政府應跟進北市,提高房屋持有稅,以改善財政困境、落實居住正義,一舉數得。
另一方面,部分納稅人反映,為何要等到收到稅單才知道得繳多少稅,稅務行政上是否有更親民的作法?
房屋稅、地價稅和牌照稅等,都屬「稅籍底冊稅」,政府用手中握有的不動產、車籍等資料、價值,替民眾算好稅負,再將稅單寄到你家通知你繳稅,並一清二楚的將房屋稅公式、結果都告訴你,納稅人只須自行確認地段、坪數等資訊是否有誤。比起須自己蒐集所得、計算、申報的綜所稅,此類「稅籍底冊稅」其實反而更為友善、親民。
申報所得稅已經很痛苦了,難道還要讓民眾自己查詢地號、地價,再帶入公式計算?如果是覺得房屋稅單太晚寄發,希望能早點被通知,這點倒是有空間可做到。
(本文由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教授黃耀輝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