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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撥退稅上路 稅款不漏接
簡化企業轉帳退稅手續,今(2015)年開始,財政部開放「直撥退稅」選項,企業只要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稅款金額不分大小,都不會「漏接」。
財政部指出,今年起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書中已增列「直撥退稅同意書」欄位,若營利事業尚未申請採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可在結算申報書中填寫同意書欄位即可。且這項措施只需填寫一次,不必逐年申請。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可以利用企業在金融機構,例如銀行、合作社、農會等開立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等帳戶,擇一辦理直接劃撥退稅。
不過,財政部提醒企業,指定轉帳退稅的帳戶必須是已參與金融資訊系統轉帳納稅及直撥退稅作業的金融機構,否則無法受理;申報後如欲異動或取消直接劃撥退稅資料時,只須另行向所轄國稅局申請變更或取消即可。
財政部強調,目前退稅已無最低限額門檻,不論退稅金額大小,稅捐機關均須主動退還。為避免支票退稅案件,造成納稅人不便,改以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可以達到省時、方便與安全的多重好處。
財政部呼籲,尚未向國稅局申請轉帳退稅的營利事業,若申報結果為繳稅或不退不繳,建議仍應在結算申報書填寫直撥退稅同意書欄位,嗣後若有核定應退還的稅款,即可適用轉帳退稅,稅款會在退稅當日直接撥入帳戶,不僅節省往返提兌支票的時間,也不必再擔心退稅支票過期、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