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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答/死亡後獲配股息 須計入遺產申報

被繼承人死亡後獲配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是否要併入遺產申報?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遺有公開上市股票,於其死亡後獲配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如該股票發行公司的除權日或除息日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前,則死亡後始領取的股利,仍歸屬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要併入遺產總額申報;如其除權日或除息日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後,則免計入遺產申報。提醒繼承人於申報遺產稅案件時,應特別留意是否有應併計遺產申報的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以免漏報而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