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申請股權移轉登記時,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答覆: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股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若當事人不能繳附者,公私事業不得受理辦理移轉登記。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規定,民營事業違反者,處15,000元以下之罰鍰;政府機關及公有公營事業違反者,由主管機關對主辦及直接主管人員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