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多屋族省稅 善用自住優惠 | 回上一頁 |
房地合一稅擬明年上路,按規劃方向,明年後購買的房屋只要是自住、持有超過六年,且非總價逾4,000萬元的豪宅,賣屋時就免稅。官員提醒,自住免稅須設籍,但包括土增稅、地價稅等各種稅法中都有自住優惠,多屋族若想要省稅,必須好好規劃戶籍要設在哪裡。
為保障居住的基本需求,不動產相關稅法中,都針對「自住」訂有優惠條款。例如,土增稅稅率最高40%,但若屬自用住宅用地,可依「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規定,只要課10%的優惠稅率。
財政部官員表示,包括奢侈稅、土增稅、地價稅、房屋稅,以及規劃明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都有自住優惠,戶籍是重要的認定條件之一。戶籍則是綜所稅房貸支出扣抵、子女學區學籍以及地方政府育兒津貼等福利津貼的認定的依據,民眾要仔細盤算,千萬別為了省小稅就亂遷戶口。
國稅局官員指出,原則上,戶籍要放在地價貴、新房子、貸款高、學區好的那間,可省下持有稅。但未來若考慮賣屋,戶籍就要設在想賣的那間房屋,才能享有出售自用住宅房地的優惠。
另外,土增稅、地價稅、房屋稅等,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就算自住,但奢侈稅及房地合一稅規定除了本人、配偶外,必須是未成年子女設籍才算自住。官員說,民眾誤以為出售短期持有房屋但僅父母設戶籍的房屋可免奢侈稅,是常見的錯誤。
稅捐稽徵處官員指出,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最高課千分之55,但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課千分之2,稅負相差很大。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但若其他房產有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一人辦竣戶籍登記,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國稅局官員指出,有房貸負擔者,每年報稅時最多可扣抵30萬元購屋貸款利息,但房子需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下,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每個申報戶的自用住宅房貸利息僅限扣抵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