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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答/遺產未逾1,200萬 仍須備文件申報

蘆竹區鄭先生問:其父親於104年1月過世,名下僅遺有公告現值400萬元土地一筆、銀行存款150萬元,遺產總價值在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以下,要不要申報遺產稅?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鄭先生父親遺產總額為550萬元,雖未超過免稅額1,200萬元,仍應備齊申報書及財產相關資料,向該分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或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程式,並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為申辦通行碼在家完成申報作業。俟經國稅局審查後,以國稅局核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鄭先生才能辦理後續不動產繼承移轉登記及存款提領等事宜。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電子網路辦理遺產稅申報,可免出門,亦不受國稅局上班時間限制,即可輕鬆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