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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彈性工時 暫不放寬

工總昨日發出聲明建議,勞動部在縮短工時的同時,應搭配將變形工時由八周延長至12周,及法定工時改為兩周80小時 。

對此,勞動部表示,在目前的八周變形工時下,已足以應付當前台灣的勞動型態,考量勞資雙方均衡,勞動部仍會堅持原先的送院版本。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表示,為了縮短工時,勞動部已經提出放寬加班工時的配套措施,由每月46小時上限增至60小時,評估現階段暫無放寬彈性工時必要性,「工商團體不能既要提高加班時數,又要放彈性工時」。

劉傳名表示,工商團體雖要求放寬彈性工時,但是卻提不出強而有力的理由支持他們的論點,也無法證明現在的彈性工時制度不足以應付人力調配,勞動部不會因此就鬆動立場。

劉傳名強調,各國勞動體制、現況不同,比較國際,相對於資方台灣的工會力量薄弱,難與資方抗衡,因此勞動部立法傾向會較為保守。

他也說,考量到放寬彈性工時的議題爭議大,勞資雙方暫難形成共識,因此議題會留待未來再討論,不解工商團體為何急於現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