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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部向陸銀追稅 去年課得近8億

財政部去年針對陸銀在台繳稅原則發布函令,造成陸銀在台獲利大縮水。3家陸銀分行去年前10月,累計稅前盈餘95.5億台幣,但適用新函令後,到去年11月底,陸銀稅前獲利只剩52.7億元。

規模最大的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獲利大減逾40億,幾近腰斬。但財政部課到7、8億元稅收。

金管會原先公告,去年前10月,3家陸銀在台分行稅前賺進95.5億元,但近期最新數字出爐,到去年11月底、陸銀稅前獲利只剩52.7億、稅後只剩下42億台幣,陸銀獲利被砍半,原來是遭財政部追稅。

金管會銀行局解釋,過去陸銀在台分行,例如中行台北分行吸收轉存款後,會馬上轉存到大陸分行,當大陸分行支付利息給中行台北時,中行台北會立即就源扣繳所得稅、稅率為10%,這筆稅叫做「應付所得稅款」。

銀行局指出,依過去外商銀行慣例,若在國外已繳「應付所得稅款」,在台灣就可全數扣抵。

銀行局說,過去陸銀在大陸所繳的應付所得稅款,在台灣幾乎可以全數扣抵,也因此,過去陸銀在台灣的確沒繳什麼稅。

但在陸銀繳稅問題引發爭議後,去年中行台北透過會計師向財政部詢問課稅原則,財政部在去年發布最新函令;解釋函中指出,陸銀雖在大陸已支付這筆「應付所得稅款」,但這筆稅款在台灣,須帳列成費用。

銀行局表示,以中行台北來說,去年前10月在台稅前獲利達84億,但其中的44.3億,照財政部解釋,都須帳列費用,在列成費用後,中行台北去年前11月累計稅前盈餘將驟減到只剩40億元,獲利被砍半。

銀行局表示,過去陸銀在台繳稅金額的確不太多,但財政部發布函令後,去年陸銀前10月約已繳約7到8億的營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