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稅務問答/退稅款 可撥入指定帳戶  回上一頁
    稅務問答/退稅款 可撥入指定帳戶

當年度申報綜所稅若可領取退稅款,是否可以直接劃撥退稅至帳戶?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如納稅義務人申報有應退稅款,可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之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參與金融資訊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之支票存款、活期支票、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外商銀行開立之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於退稅款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的存款帳戶後,受退稅人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ntbna.gov.tw)查詢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免去往返銀行領取退稅款之麻煩,既方便又安全。

 

【2014/12/1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