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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015)年繼承或贈與行為可享有的稅法扣免額度已經出爐。因物價漲幅不足啟動連動機制,個人遺產及贈與免稅額均維持不變,分別是1,200萬元及220萬元。
財政部昨(2)日公告明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應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各款所列的各項免稅額與扣除金額,總計多達十項扣免額度均與今(2014)年相同。
財政部指出,依據稅法規定,當物價漲幅累計上漲達10%時,遺產及贈與稅相關免稅額、扣除額亦須一併按漲幅連動調整。由於今年包括遺產稅如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重度以上身障者等扣除額度,才剛隨物價漲幅連動調整,致使累計漲幅不足,明年可扣除額度維持與今年不變。
根據財政部公告的扣、免額度,個人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每年享有免稅的贈與總額則是220萬元。
遺產稅扣除額部分,被繼承人如遺有生存配偶,其遺產可再扣減配偶扣除額493萬元;遺有子女者,其子女扣除額每人是50萬元,子女如為未成年人,可依其年齡距離20歲部分,按年加扣50萬元;如為身障者,還可再增扣身障特別扣除額618萬元。
財政部舉例,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與二名成年子女,可以自遺產中扣除的金額即為1,793萬元,若再加計喪葬費及不計入遺產額的日常生活用品扣除數後,合計遺產價值約在2,100萬元以內者,等同全數免稅。
若被繼承人遺有父母,或受扶養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親屬時,可以自遺產中減除的金額將再上調增。財政部指出,依據目前的扣免額度,全國一年應繳納遺產稅的案件比重不到4%,96%的遺產稅申報案件均不必繳稅。
贈與稅部分,個人免稅額仍是220萬元,不論贈與現金或不動產等財產或有價證券,明年每人合計全年贈與金額在220 萬元以下,可免課徵贈與稅;超過免稅額度時,應課徵贈與稅的稅率是10%。
【2014/12/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