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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照保險法 都會區先試辦

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近期召開長照保險小組會議,會中敲定,長照保險法上路之前,可就不具爭議項目,例如基本評估量表、核定給付機制等,選擇在都會區先「試辦」。

此外,馮燕也要求,衛福部持續研議合理的三方保費負擔比率,這意味,政院推動長保法,將是求好不求快。

近期「求好不求快」的法案,還有勞動部已報政院核定的派遣勞工保護法,因各界對於是否設定3%的派遣上限比率,仍有不同看法,政院指示勞動部持續對外廣徵意見。

行政院強調,並非因為選舉而放慢審查的步伐,而是長保法與派遣勞工保護法仍有待形成更多共識。

馮燕日前召開每四個月舉行的長照保險推動小組會議,會中邀集民間專家與相關部會官員,一同聽取衛福部剛完成的長照保險法規劃,以及目前長照服務網建構情形。

據了解,會中不少諮詢委員砲聲隆隆,有委員要求長保法不一定要仿效健保制度設計,也有委員對費率負擔、給付對象有「異見」,不過,多數委員都支持上路前可試辦。

馮燕說,過去政府推動健保制度時,也曾選擇澎湖試辦。

 

圖/經濟日報提供
 

不少民間委員認為,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長保法在上路前也應試辦。試辦地點建議選擇人口密集的都會區,以便找出可有效分擔家庭照顧者壓力。

馮燕指出,衛福部已完成長保法草案,不過,外界對於長保法部分事項仍有爭議,「未來試辦時,可先挑選不具爭議項目」,例如失能評估基本量表,或是核定給付機制,都可先與地方政府試辦。

這些試辦也可搭配推動中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等,一同創新。

衛福部規劃,長保法預定2017年上路,仿效健保實施全民納保,保費由雇主、民眾與政府三方負擔,負擔比例是六成、三成與一成。先前已有雇主表示只願負擔三成。

另外,納保時點是一出生還是40歲後,各方均有不同主張;一些福利團體也堅持,長保法的給付對象,應限機構,不應提供親人照顧津貼。

 

 

 

 

 

 

 

 

 

 

 

 

 

 

 

【2014/11/2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