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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勝華緊急處分 法院裁准

勝華昨(17)日公告表示,獲法院裁准聲請緊急處分,債權人將不得對勝華機器設備、廠房等所有資產,執行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和解等程序,有利勝華正常營運,以及著手投入重整。

勝華昨天接獲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自公告日起90天內,勝華的債權人,不得行使對勝華的債權,包含提示票據或其他行使債權行為。

勝華對其所負債務,也不得履行。勝華第3季財報顯示,該公司負債總額為535.02億元。

勝華昨天說,目前法院裁定僅為緊急處分的聲請,對於勝華聲請重整一案尚未裁定,若一旦裁准,勝華股票將須下市。

勝華是在10月13日宣布,擬向法院聲請重整,以及保全處分。

避免台灣、中國大陸的債權人交互違約,強制處分勝華的生產線,以維持該公司正常營運,確保有獲利來源。

 

 

 

 

 

 

【2014/11/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