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報扶養姪女,可否列報25,000元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限於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始可適用,其餘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皆不能列報扣除。
【2014/11/1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