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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11網購關稅 財部堵漏

網購交易夯,帶動快遞與郵包業務量大增,海關發現進口貨物逃漏稅額低於5,000元免罰措施,反成進口貨物變相漏稅的管道,財政部決定堵漏,限制一年內被查獲超過三次以上者,不再給予免罰優待。

財政部提醒,網路交易已成為現代人購物不可或缺的型態,包括即將到來的大陸「雙11」光棍節,網路交易商機無限,業者自國外採買貨物應誠實申報,否則,日後被查獲有化整為零或高價低報行為者,一年超過三次以上,不論逃漏稅額高低,都要依法處罰。

財政部已經修正海關緝私條例減免處罰標準,針對短期內頻繁發生私運貨物進出口,或經常性虛報貨物相關報關資料等累犯加以設限,明令一年內被查獲次數達到三次以上,即認定非屬情節輕微,將會喪失免罰資格。

依據現行規定,私運貨物進口完稅價低於5,000元者,免予處罰,且無次數限制。財政部表示,未來超過三次以上,即要依法處以貨價的一到三倍罰鍰;至於虛報進口貨物,漏稅額未逾5,000元亦不處罰的規定,也比照在查獲次數逾三次以上時,要按漏稅額處二到五倍罰鍰。

財政部指出,一年內多次虛報貨物,漏稅額未逾5,000元免罰的規定,原本是基於情節輕微者應不予重罰,近年卻頻頻發生進口人藉機化整為零,將貨物分批進口,導致多次故意小額漏稅,卻仍可坐享免罰的不合理情形,其中又以快遞貨物最為猖獗,且漸遭仿效,有必要加以限制,以免被濫用。

另外,此次修正也導正出口虛報貨物免罰門檻較進口貨物高的不公平現象。

 

 

 

 

 

 

【2014/11/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