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促銷商品-海苔,隨貨附贈玩具車,購入之贈品-玩具車之進項稅額,營業稅申報時是否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業人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其購入該贈品之進項稅額尚非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可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本案李小姐所屬公司所購置之贈品-玩具車進項稅額可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2014/10/15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