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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總經理吳聰賢:T幣代收代付沒違法
檢調單位以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起訴數字科技團隊,數字總經理吳聰賢昨(13)日強調,數字當年為避免詐騙案發生,制定最高標準的準實名認證,開業界先例創新使用T幣,是屬於代收代付服務,而T幣也僅能在8591單一網站使用,是否適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仍有討論空間。
走進數字科技位在新北市三重的辦公室,玄關接待處掛著警政署對於數字科技協助打擊網路詐騙的感謝獎狀。
吳聰賢說,8591成立之初,因網路遊戲暴紅,衍生龐大的虛擬寶物交易商機,台灣有超過百家遊戲寶物交易平台,當時市場相當混亂,也發生許多詐騙案,因此數字制定最高標準的「準實名」認證,所有會員都要經過身分證、手機號碼的認證,並創新使用「T」幣,進行代收代付的服務。數字從8591起家,更從當時上百家網路交易平台中脫穎而出。
數字表示,此案沒有受害者,數字第3季營收創新高,顯示會員沒有受到檢調起訴的影響,市場對於科技創新的需求殷切,但台灣法律改革的腳步無法跟上。
而就法的觀點來看,數字指出,當年電子票證法是為悠遊卡而設立,就數字的T幣而言,T幣並不是像悠遊卡一樣的「實體載具」。另外,T幣也只能在8591單一網站使用,因此T幣要稱為電子票證或電子貨幣,都有討論的空間。
數字呼籲,在Web 3.0風潮來臨,世界更趨平坦,網路業面臨國際大廠如Facebook、Google,與大陸重量級公司阿里巴巴、騰訊等的夾擊,台灣網路業生存空間狹窄,政府更應該站在提升台灣競爭力的立場,協助廠商面對下一場挑戰。
【2014/10/1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