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員工分紅緩課稅 限額500萬  回上一頁
    員工分紅緩課稅 限額500萬

行政院昨(23)日敲定,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將以員工獲配股票500萬元額度內,實施五年緩課稅,經主管機關同意,可擴及一定條件子公司。

此外,單一員工可領取的限制型股票及認股權憑證限額,也決定從現行已發行股份的千分之3,放寬到千分之15,此舉意味著企業可發更多限制型股票與認股權憑證給表現良好的員工。外界認為,上述措施均有助企業強化留才誘因。

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包括,員工分紅入股、現金增資認股、庫藏股、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型股票等,是業界常用的留才工具。以現況來說,員工只要獲得企業發放股票,當年就要認列所得課稅。未來實施五年緩課稅後,員工可在五年內自行選擇時點售出、繳稅。不過,若領取股票時,企業有設定閉鎖期,仍需遵守閉鎖期規定。

大陸對台祭出「十倍薪水」刨根台灣高科技人才,引發政院重視。江揆日前指定財經政委鄧振中居中協調翻修產創條例,昨天取得重大突破。鄧振中表示,政院將儘快送出產創條例第10條及10條之1修正案,提供鬆綁研發投資抵減、員工分紅與技術入股五年緩課稅法源,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實施。

鄧振中指出,昨天召開的協調有三大突破,包括,財政部與經濟部一度僵持不下的緩課稅額度,未來不論員工配股是有償或無償,緩課稅額度都將訂在500萬元,「相信這個額度,能暫時滿足大多數的公司」。其次是五年緩課稅實施對象,除了母公司外,可放寬到一定條件的從屬子公司。

第三是,金管會釋出善意,未來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單一員工領取的限制型股票或認股權憑證,額度上限從目前已發行股份的千分之3,放寬到千分之15。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4/09/24 經濟日報】

 

 

103.09.23<稅務法務>稅務問答/暫繳申報計稅 視情況採取試算

張貼者:2014年9月22日 下午5:48施榮源   [ 已更新 2014年9月22日 下午5:48 ]

 

稅務問答/暫繳申報計稅 視情況採取試算
【經濟日報╱台南訊】
2014.09.23 02:58 am
 

台南市王小姐問:本公司暫繳申報自行辦理,稅額的計算方式應採試算方式或非試算方式?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除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者外,應於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暫繳申報。至於稅額的計算方式,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申報並如期辦理者,得以當年度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暫繳稅額,否則應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繳納並辦理暫繳申報。該所籲請營利事業暫繳申報多採用網路申報,繳納稅款使用附條碼繳款書繳納或採晶片金融卡、工商憑證IC卡轉帳繳納,既安全又便利。

 

【2014/09/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