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摩鐵逃漏營所稅 補帶罰  回上一頁
    摩鐵逃漏營所稅 補帶罰

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不少汽車旅館業者,若民眾未主動索取發票,業者就順勢不開立發票,以逃漏營所稅;一旦被稅局查到,除須補稅,最高還可處五倍以下罰鍰。

暑假是旅遊旺季,每到連續假期,飯店、旅館都一房難求,便利性及隱密性佳的汽車旅館一樣也大受民眾歡迎。南區國稅局表示,勾稽時經常發現汽車旅館業者有逃漏稅情事;常見的方式為,若民眾付現金、又未主動索取發票,就乾脆順勢不開發票,把營收收入自己口袋,想說反正稅局也查不到。

近日南區國稅局就查核到一案例,某家汽車旅館業者,若民眾使用信用卡付款時,就如實開立發票,但若以現金付款、又未主動索取發票,就將營業收入轉存在負責人及他人帳戶內,藉此長期逃漏營所稅。

經稅局查核,最終認定業者須補營所稅390萬元,並須罰鍰;但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營所稅法,漏報營所稅最高可處五倍以下罰鍰。

稅局提醒業者,透過追查銀行存款資金,或比對該期間汽車旅館使用的礦泉水數量、牙刷等日用品數量及被單洗滌件數等方式,簡單交叉勾稽就可知道是否有無短漏報情事。

 

 

 

 

 

【2014/08/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