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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購物免稅發票 可兌獎
炎炎夏季,許多民眾喜愛前往澎湖、綠島、金門等離島度假避暑。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到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離島地區旅遊時,購物記得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因為即使在免營業稅的商店購物,拿到的免稅統一發票也可以兌獎。
南區國稅局表示,有些民眾在離島購物時,會遇到一些不肖商家,以商店本身不須繳納營業稅、因此不須開發票的理由,拒給民眾發票,這其實是錯誤的說法。
國稅局解釋,離島商家免營業稅是因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規定,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的店家,只要貨物是在地銷售、而非銷往本島,就可免徵營業稅;但仍須開立統一發票,且依法這些免稅發票也可兌獎。
【2014/07/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