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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回饋稅制 提高富人稅率

回饋稅制相關規定內容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為適度減輕中低所得者、薪資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租稅負擔,今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並於同年6月4日經總統公布,自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即可適用,部分稅賦調整如下:1.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均由10.8萬元提高到12.8萬元。2.單身標準扣除額由7.9萬元提高到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者由15.8萬元提高到18萬元。另外還增加綜合所得稅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規定,適度提高高所得者對社會之回饋,以達量能課稅及適度縮小貧富差距目標。

 

 

【2014/07/1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