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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陪產假 有望增至七天
目前男性勞工依法可享有三天陪產假,為提高生育率,朝野立委已提案修法延長陪產假,未來男性陪產假可望增加為五天或七天。
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男性受雇者於配偶分娩時,應獲陪產假三日,且男性配偶請陪產假期間,雇主將照給薪資。不過,立委認為,僅給予三日的陪產假,對於配偶以及子女的照顧有限,因此提案增加陪產假日數。
在朝野立委所提增加陪產假的各版本中,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楊瓊瓔、李慶華皆提案增至五天;台聯立委葉津鈴則提案增至七天。另外,李慶華提案版本還增訂,女性受雇者於妊娠期三個月以上至分娩前,雇主應給予五天的「產檢假」。
江惠貞表示,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後,享有八星期之產假,若能將陪產假增加為五天,合併周休二日便有一周的時間,受僱者始有較充裕的時間陪伴配偶,增加家庭保障。
楊瓊瓔比較各國陪產假指出,新加坡與菲律賓為七天,比利時與瑞典為十天,法國及英國為兩周,葡萄牙20天,挪威更長達十周,故為提高生產意願,讓配偶陪伴生產,分擔產後育兒工作,應增加陪產假時間。
【2014/07/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