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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公司購贈品 送出才可列廣告費

公司購買贈品列報廣告費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添購各式贈品,而該贈品支出雖可列報廣告費,但仍應印有「贈品不得銷售」字樣,且已贈送或兌領部分才能列報為當年度的廣告費。營利事業購買贈品贈送顧客,應於購買時先將贈品列入資產項目,在消費者實際兌領時再轉列廣告費;如營利事業在購入贈品時,直接列為廣告費者,年底時應注意將尚未送出的贈品,轉列贈品盤存並調減廣告費。

 

【2014/06/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