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單身,名下有一戶自住房地,一年多前父親贈與另一戶房地給我後擁有兩戶房地,我已將戶籍遷入受贈房地,受贈房地沒有作營業或出租使用,最近想把受贈的房地賣掉,要不要課奢侈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歐陽先生因受贈房地,以致名下共持有兩戶房地,不符合僅有一戶自住房地的規定,歐陽先生銷售受贈的房地時,如果還不滿兩年,要申報及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2014/06/0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