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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2)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支持針對一人擁四房以上的情形,採累進稅率課徵的看法,且依據房屋稅條例第三條,地方政府本來就有視房屋的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的權限,如果地方政府願意去做,財政部非常歡迎及支持。
張盛和指出,全國房屋總歸戶資料很快就會完成,初步構想是,送超過三戶以上,不符合自住房屋數限制,這部分的歸戶資料才送,像只有在一個縣市擁有一戶住宅的情形就先不會送;掌握歸戶資料後,會詢問房屋所有權人,請所有權人自行選擇哪些房屋是自住,哪些是非自住,而後再來看看是否需要設定地方差別稅率,例如發現轄區內擁有十房以上的比例很高,再建議可訂定地方差異稅率。
面對有學者批評,即使調整房屋稅率,對富人來說一年也只增加幾千塊不痛不癢,張盛和回應,怎樣的政策都有人批評,但調整房屋稅率不做不行,重點在於稅基,稅基和稅率都要一起搭配調整,至於如何調整稅基,他並未進一步說明。
除一人擁59房,也有金融機構擁有600多戶不動產的情形出現,他認為,重點不是戶數,而是金融機構名下不動產的實際用途,若是作為分支據點使用,就算合理使用,做怎樣的使用,就依怎樣的方式去課稅,且金融機構若有囤房、放太多資金在不動產的情形,金管會也會介入監理。
此外,為了打擊囤房所力推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法案,20日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待總統公布就會生效,讓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上調至1.5%~3.6%。
張盛和說,配套的全國房屋總歸戶資料已經在做,很快就會完成,完成後會上網預告,順利通過預告期,就會交給地方稅捐機關,以利執行業務;此外,自住以及非自住的定義也會盡快公布。
張盛和表示,總歸戶資料出來後,地方稅捐機關就能明確掌握,每個人擁有多少棟房子,分散在哪個縣市,他也召集賦稅署開會,研議自住、非自住定義及囤房查核要點,希望盡快將這些資訊交給地方稅捐機關。
【2014/05/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