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行車紀錄器 免課貨物稅 | 回上一頁 |
行車紀錄器 免課貨物稅
財政部關務署昨天表示,錄影機要課貨物稅,但是行車紀錄器的功能主要是作為行車安全的監視攝影,且錄影的方式屬短暫儲存,會更新覆蓋,與家用錄影機不同,因此行車紀錄器免徵貨物稅。
行車紀錄器已成為汽車的標準配備,便宜的約2、3千元,高階的要7、8千元。財政部官員指出,錄影機要課13%的貨物稅,但是行車紀錄器要不要課,則產生疑義。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錄影機是指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的機具,要不要課貨物稅,要看貨物的主要功能來認定。行車紀錄器既由經濟部工業局認定主要功能是行車安全監視的「攝影」,與功能是「錄放」、應課貨物稅的錄影機不同。
因此,賦稅署日前發出解釋令,行車紀錄器免課貨物稅。
【2014/05/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