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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入股 將可以緩課稅

立法院昨(20)日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通過技術入股緩課稅條款,創業及創投業者受惠最大。

此外,新條例也增加中小企業研發創新、增聘員工的減稅方案,以避免許多中小企業無法達到現行產創條例獎勵門檻的情況。

依據新修正條文,個人或中小企業以技術入股時,日後轉讓股票的收益,未必與取得時相當,立即課稅恐有未妥,因此明定自其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這些技術股始予課徵所得稅。

另外,依據財政健全方案,為了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創新研發,其增加的研發支出,可享有「二擇一」的租稅優惠方案,也就是15%研發支出金額可抵減當年營所稅額,或者折抵年限拉長到三年、但研發抵減率降為10%。

 

 

 

 

【2014/05/2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