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裁罰民營電廠 公平會踢鐵板  回上一頁
    裁罰民營電廠 公平會踢鐵板

公平會裁罰又觸礁!公平會2012年裁罰九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祭出史上最高罰鍰63.2億元,但罰鍰因業者訴願被行政院撤銷。公平會隨後將罰鍰減至60億元,業者不服再提訴願,行政院訴願會日前做出裁決,再度撤銷公平會的裁處。

公平會發言人吳物成表示,行政院之所以撤銷公平會重作的處分,是認為九家業者的營收狀況不同,公平會只統一將九家業者的罰鍰各減3,000萬,恐有失比例原則,因此再次撤銷公平會的裁處。公平會必須再接下來的兩個月內再提新處分。

公平會2012年調查麥寮汽電廠等九家民營電廠,發現業者從2008年到2010年曾聯合拒絕調降售予台電的電價。公平會當時依2011年新修訂的公平法,以「罰鍰上限為前一年營業額10%」的條文,祭出史上最高63.2億罰鍰。其中麥寮汽電廠被處以18.5億最高,和平電廠被罰13.5億。

業者隨後聯合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會也撤銷處分,認為業者雖然確有聯合行為,但違法行為跨越公平法新舊法交替期,應考慮分段斟酌裁罰。去年11月公平會再度祭出新罰鍰,將九家業者原先的罰鍰各減3,000萬,總罰鍰減為60.5億元。當時的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考量業者事後和台電換新約時有釋出善意,再減500萬,合計各減3,000萬元。

 

 

 

 

【2014/05/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