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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 統籌稅款將大增

因應桃園縣年底升格為直轄市,財政部重新調整中央統籌稅款的分配比重,直轄市調高為61.76%,六都統籌款也將重新洗牌,桃園縣因可獲配足額統籌稅款,是分配比率調整後的最大贏家。

財政部已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部分條文,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獲配中央統籌稅款的比重,由目前的61%、24%及9%,調整為61.76%、24%及8.24%;特別統籌的比率維持6%不變。

財政部指出,重新調整中央統籌稅款分配權重,主要是因應桃園縣將在今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其所轄鄉(鎮、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額度應換算比例,需移列直轄市設算區塊,因而重新調整國稅統籌分配直轄市及鄉鎮市分配比例所致。

財政部修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後,桃園縣升格後可獲配的統籌款也會按足額計算。103年度統籌款約可增加50億元。

 

 

 

 

【2014/05/1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