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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納稅人所得資料 四種管道可取得

不寄發扣繳憑單後,納稅義務人如何取得所得資料?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日前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自今年1月8日起施行。依規定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已不須寄發紙本憑單,不過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由下列方式取得所得資料:(一)透過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核准的金融憑證,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所得資料。(二)稅額試算服務者,可參考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所得資料。(三)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國稅局臨櫃查詢。(四)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填發各式憑單。

 

 

【2014/04/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