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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租稅協議談了五年多,依舊未有洽簽跡象。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10)日表示,主要卡在部分立委、國人有疑慮,未來行政部門解套之道有二,一是繼續尋求共識,二是參酌國內意見,與大陸商討修約,「如果大陸拒絕,行政部門要有做政治決定、要不要走下去的準備」。
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今天可望由立法院院會交付委員會討論,未來將與民間十版本一同競逐。針對外界批評,政院版監督條例雖然設計四階段對外溝通機制,但是對於立委或民意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僅是參考,未必會納入談判決策,王郁琦以兩岸租稅協議,打破迷思。
王郁琦說,兩岸租稅協議前後談了四、五年,一直到現在都還未能洽簽,主因就在於有部分立委與國人有疑慮。若依照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設計,兩岸租稅協議目前屬於四階段中的第三階段,即協議簽署前階段,一旦條例通過,租稅協議繼續處於該階段,不需要重走議題形成、業務溝通等前面兩階段。
他強調,依照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對外談判權是行政權,但這並不意味著,行政部門在四階段對國會、公眾溝通時,只會參考、不採納,「租稅協議現在無法簽,就是因為國會、公眾溝通,未突破。」他也說,「還沒簽署前的協議,要與對岸修改,基本上問題不大,」如果主管機關認為有重大問題、非改不可,都可重新跟大陸談判修正,不過,如果大陸不同意修正,這時主管機關就要判斷,還能不能往下走,要準備負政策責任。
兩岸租稅協議是目前兩岸協商最久,一直未能達陣的協議。依照財政部說法,兩岸租稅協議最大好處是,降低兩岸雙重課稅風險,有助優化我投資環境。不過,因目前台商對於資訊交換疑慮大,政府決定在國內取得共識後,再與對岸簽署。
日前,財長張盛和也擔憂,一旦兩岸租稅協議與服貿一樣,在國會必須逐條討論、逐條表決,有可能簽不成。王郁琦則提及,依照釋字391號解釋,協約案應包裹表決,但服貿是因為行政權尊重朝野協商,才改為逐條審查,但他拒絕評論,是否有違憲爭議。
【2014/04/1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