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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告現值 擬改半年一調
土地公告現值是課徵土增稅的依據,但公告現值每年才調整一次,無法反應房價一日三市的飆漲狀況,使同年度內買賣土地幾乎免稅。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昨天表示,已和各縣市政府積極溝通,擬將公告現值從現行每年一調,改為每半年調整一次,縮短和市價間的落差。
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在立院財委會上質詢時指出,不動產稅制的修正可以從小缺失開始,建議土地公告現值可學美國紐約市,由每年公告一次,改為每季調整一次,讓公告現值接近市價。他說,尤其是漲得特別凶的精華地區,應多次調整公告現值,可避免土增稅稅負偏低,減少房市炒作、投機等問題。
財政部官員指出,依現行法制,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但要依土地漲價總數課土增稅,稅率最高百分之四十;由於土增稅的課稅依據是公告現值,但公告現值一年才公告一次,所以同年度交易公告現值都相同,沒有漲幅也免繳土增稅,有如變相鼓勵投資客在一年內多次買賣炒房。
財政部表示,因應近年來房價飆漲,內政部曾多次開會檢討平均地權條例,要修改公告現值每年公告一次的規定,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即使內政部修改相關規定,實際執行是地方政府的權責,還是會有變數。
財政部高層說,「希望內政部這次是說真的」,將公告地價改為半年調整一次,再由財政部視地方政府財政努力的表現,以中央補助款來獎勵,才能縮短公告現值和市價的落差,地方政府的稅收也能增加。
林慈玲表示,內政部規畫從現行一年公告一次改成半年調整一次,因涉及實務運作,目前正與各地方政府討論中。
【2014/04/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