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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oda沒開發票 國稅局連補帶罰逾2千萬
財政部今年鎖定國際訂房網查稅,第一件案例出爐。知名國際旅遊訂房網站「Agoda」,營業額高達上億元,因沒依規定開發票,遭國稅局連補帶罰逾二千萬元。
財政部表示,國際訂房網站若在台設有營業處所,招攬國內飯店合作,接受消費者訂房並收取佣金或手續費,就應辦理營業登記,並開發票繳稅。國稅局已陸續「輔導」在台較活躍的國際訂房網站,希望他們若重視台灣市場,就要正式設立營業處所,依法申報營業稅、營所稅。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介琛表示,查出經營國際訂房業務的新加坡公司Agoda,以關係企業「雅高達國際」名義在台北設立辦事處,營業額上億元,但未依規定開發票。
雅高達國際在台辦事處雖然以非Agoda網站分支機構為由不開發票,但國稅局查出,雅高達國際辦事處在台租賃辦公場所、聘請員工,促成國內飯店業者與Agoda網站簽約合作,並提供飯店相關支援與服務。
國稅局認為,雅高達國際辦事處辦理的業務,根本就是Agoda的核心業務,屬於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行為,因此應辦理營業登記、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