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產創條例修法 朝野沒共識 | 回上一頁 |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7)日朝野協商《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放寬研發投資抵減期限、新增技術入股緩課稅、景氣救生圈條款;不過,由於在野黨團事前未拿到行政院和國民黨團的整合版本,最後協商無結論,全案送交院會,由立法院長王金平擇期召集朝野協商。
《產業創新條例》目前有五個立委共提出十個版本,加上行政院版,總計11個版本。其中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就提出五個提案,內容包括獎勵研發租稅抵減、技術入股緩課稅、營運總部設台灣享租稅優惠等。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國民黨立委陳淑慧、陳超明、親民黨立委李桐豪等人也提版本。
行政院日前已和國民黨立委協商出整合版本,內容以經濟部工業局版本為主,修正重點是放寬研發投資抵減範圍,現行規定研究發展支出,其金額的15%得於當年度應課營所稅中減除,新增研發支出的10%可於三年內抵減。此外,技術入股、公司獎酬員工股份可選擇延緩至認股年度次年起之第五年課徵所得稅。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昨天在協商時表示,經濟部版本和立委版本相較修正文字太多,事先又沒給在野黨團版本,無法在這麼短時間內判斷條文是否適當,建議保留至院會處理。
前後提出五個提案的李貴敏說,她在2012年就提出產創條例的修正草案,主張為鼓勵企業研發,給予五年內、100%的相對抵減,但財政部以稅損為由不同意。日前經過協調後,財政部終於同意給租稅優惠,但優惠只有一點點,優惠期限也從五年變成三年。
至於景氣救生圈條款,李貴敏指出,2012年她就提案,主張在世界經濟往下滑、修法緩不濟急的非常時期,比如景氣燈號連續幾個藍燈或經濟成長率低於某個程度時,授權行政院針對企業投資或增聘本國員工達一定程度者,給予租稅獎勵,但當時財政部不同意,這次工業局版本終於將此條款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