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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幸福人壽掏空百億元案,首度傳喚偵查中認罪獲交保的前董事長黃正一出庭,因黃翻供不認罪,法官認為黃資力雄厚,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收押,但不禁見,令黃和律師面面相覷,表情錯愕。
法官認為,黃正一在瑞士銀行台北分行個人帳戶內,有一筆將近1,000萬元的款項,是鄧文聰名義匯入,若黃沒有犯罪,鄧不必匯款給黃,增加遭查獲風險,更沒有必要與黃分享不法利益。
裁定書指出,黃正一在國內無固定居所,現任東南旅行社董事長,與國外的關係、外語能力都良好,比別人更容易取得外國護照,他名下股票、不動產市值1億8,000萬元,在審判末期有可能逃亡,因此裁定羈押。
特偵組偵辦幸福人壽掏空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保險法等罪嫌起訴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檢方指控他們2007年分別擔任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副董及董事長期間,委託香港EFG銀行代操資產、質借資金,掏空幸福人壽約新台幣120多億元資產,並朋分不法所得7億元。
下午法院繼續審問鄧文聰,鄧於偵查中羈押迄今,出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鄧稱,自己有重度呼吸中止症、肺肝內有不明腫瘤等,還說最多可拿出現金1億2,000萬元的交保金,請求返家養病,不過,合議庭評議後仍裁定鄧文聰訊後還押。
法官昨天分別詢問黃正一、鄧文聰是否簽過函文,指示EFG銀行匯入逾2,000萬美元到Top Vogue公司帳戶的文件,但兩人說法各異。
黃正一指出,文件不確定是不是他本人所簽字,還聲稱他留學日本、看不懂英文,怪罪鄧文聰過去強烈主導公司的投資事宜,因此都是鄧先簽字,再請他簽字;同一個疑點,鄧文聰辯解時間太久遠,是否他有簽過字,已經無印象。